84、仆人和主人

刘重明

2005年9月6日

  圣经歌罗西书3:22-4:1的一段话,讲到仆人和主人之间应该相互如何对待对方。

  “你们作仆人的,要凡事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侍奉,像是讨人喜欢的,总要存心诚实敬畏主。无论作什么,都要从心里作,像是给主作的,不是给人作的。因你们知道从主那里必得着基业为赏赐。你们所侍奉的乃是主基督。那行不义的,必受不义的报应,主并不偏待人。

  你们作主人的,要公公平平地待仆人,因为知道你们也有一位主在天上。”

  我们城市里的基督徒大部分是打工的,受雇或受聘于别人,有自己肉身的主人或是主管。以什么态度对待他们,是基督徒要认真思考的问题。保罗在这封书信里的教导很清楚。一要凡事听从;二要诚实,不是眼前一套,背后一套;三是作一切事,从心里作,因为侍奉的是主基督。我们想这样的仆人或公仆,一定能得到上帝的赏赐和主人的称赞和欢迎。

  我们有少数先富起来的基督徒,或是经济收入情况较好的弟兄姊妹,因工作或家务需要,要雇用或聘请工人、家庭服务员。应该怎样对待呢?

  圣经在这里教导我们,要公公平平地对待。

  首先在心灵里、思想上我们要认识到大家在人格上、政治上是平等的,要尊重对方的人格和劳动。不同的劳动只是分工的不同,并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要感谢对方提供的服务,是帮了自己的大忙。不要以为自己多有几个钱,就颐指气使,摆主人威风,耍主管脾气。二是要信守合同的承诺,按时发给对方工资,每个礼拜要给对方休息的时间,每周劳动时间不应该超过劳动法的规定;不应变相地剥削对方或克扣工资。

  如果我们每个做主管的基督徒能做到以上两点,就是作了美好的见证。现在有不少人以工作难找、僧多粥少、待业人多为藉口,肆意剥夺雇员和工人权利,特别是民工和家庭保姆,劳动时间长,待遇低,生命安全没有保障。

  我们基督徒应该是有良知的人,对不公平、不公义的现象不应视而不见,应该发出先知的声音,为他们呼吁;至少我们自己要做到公公平平地对待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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