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6篇 一字之差,不可马虎

刘重明

2007-02-08

  在汉语圣经的翻译和比较研究中,在圣经的修订工作中,我们往往发现有的地方仅仅是一字之差,但是有不同的语义,是不可以随便改动的。以下我们举例说明:

  一,‘以至’和‘以致’,‘不至’和‘不致’

  按《现代汉语词典》,‘以至’这一个连词,是表示在时间、数量、程度、范围上的延伸。而‘以致’这一个连词是用在下半句话的开头,表示下文是上述的原因所形成的结果。因此在和合本圣经里,这两个连词是并存的,分别用在不同的地方,与上下文理要一致,不能随便地互相代替。而目前修订的原则是按照繁体字的和合本,相信原来的译者在这方面是下过工夫的。

  二,‘归于’和‘归与’

  ‘于’是一个介词,由繁体字‘於’简化而来。‘归于’中的‘于’,是作为‘归’这一动词的后缀。‘归于’的意思是‘属于’或‘趋于’。

  ‘与’可作动词用,是‘给’的意思,‘归与’是复合动词,语义是‘归给’。

  在和合本圣经里,两个词分别用在不同的地方,虽然是近义词,但也不是可以随便地互相代替的,当前仍然要以繁体字和合本为准。

  三,‘米伦’和‘米仑’

  在书11:5、7处的‘米伦’的希伯来文词是H4792,英译为Merom。思高本译为‘默龙’。

  在代上27:30和尼3:7处的‘米仑’的希伯来文词是H4824,英译为Meronothite。思高本译为‘默洛诺特’。

  这是两个不同的地方。原和合本在尼3:7处误译为‘米伦’。在1993年出版的《经文汇编》简化字版,对这一点已经订正。

  四,‘腓尼基’和‘非尼基’

  在徒11:19,15:3,21:2三处是‘腓尼基’,希腊文词是G5403,这是相当于现今黎巴嫩的一片地区。

  在徒27:12处的‘非尼基’,希腊文词是G5405,这是克里特岛上的一个城市。

  这是两个不同的地方,但在KJV英译本里有混淆之处。而原和合本是分得很清楚的。

  总的说来,一字之差,甚至读音也相近似,但语义不同,所指对象不同。因此不可马虎,不可随便去改。

 

上一篇:第355篇 评论帖撒罗尼迦前书的修订

下一篇:第357篇 评论帖撒罗尼迦后书的修订

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