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篇 基督徒要遵纪守法

刘重明

2006-10-2

  遵纪守法是基督徒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应尽的本分之一。罗马书13章提到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彼前2:13提到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这都是圣经的明训,

  可是有些人藉口自己是天国的子民,上帝的律法高于政府的法律,就认为在基督徒群体中或论坛上,没有必要讨论或考虑遵纪守法的问题。谁要提出讨论,就怀疑他是代表三自、政协、或宣传部讲话。我们认为要遵纪守法并不是三自、政协、和宣传部的专利。我们每一个爱上帝、爱众人、爱教会、爱祖国的基督徒也都应该尽这样的本分。

  在自称是基督徒的人中,还存在一些法盲,还存在违法的现象和事实,举例来说:

  河南的张荣亮因为用假护照出国,被判刑。造假这样的行为能荣耀上帝吗?同是家庭教会的谢模善、李慕圣、小敏,他们办了正式护照出国,就没有违法。

  按我国的法律,在城镇建筑任何房屋,都需要得到城建规划部门的批准。这是一般百姓都知道的法律常识。可是有人抱着侥幸心理,在未得批准的情况下,组织大量人力突击施工建堂,造成了严重后果。这是又一个违法而不守法的例子。据报道,城建规划部门曾提供三块地供建堂负责人选择,但感到不合适,就不惜违法去突击施工。对这样的事,难道不可以耐心等待与讨论协商吗?

  再讲偷运圣经的事,走私偷运也是违法的。曾经发生过一次偷运李常受的恢复本圣经的事件。现在在中国大陆可以方便地买到和合本圣经,中英文对照圣经等等,各地礼拜堂内都有销售点,也可以办函购。不论是慕道友、信徒或任何人都可以去买。不仅内容可靠、印刷精美,并且价格低廉。因为纸张是联合圣经公会捐赠的,还有国内外信徒的奉献款。对特别穷困地区的信徒,还有免费圣经赠送。葛培理和他的儿子负责的东门事工,曾经送给中国教会(包括家庭教会)100万册以上的圣经。在中国的大城市里已经有了50多家专售有关基督教书藉的书店。我们基督徒可以通过合法的渠道获得我们喜爱的圣经,为什么要违法偷运呢?

  从以上例子说明,基督徒一样要学法、守法。我们不过是蒙上帝恩典救赎的罪人,一切好处不在主以外。如果我们骄傲,自以为是,大胆违法,只能让主的名蒙羞。

  使徒行传2:47讲到初期教会的信徒,他们‘赞美上帝,得众民的喜爱,主将得救的人天天加给他们。’我们基督徒要遵纪守法,不作违法和非法的事。一心一意赞美感谢上帝,敬虔平安无事地度日,也能得到众民的喜爱,主也会把得救的人天天加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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