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篇 基督徒应当有正义感

刘重明

2006-2-22

  事情从温州七中初二班15岁的女生吴雯雯2006年1月16日下午自杀身亡说起。根据死者哥哥提供的资料,大致经过是:雯雯在这天下午13:05去考试,因为头发没有扎起来,邱老师不让进考场,要她扎好再来。她去买了发夹扎好后,到了13:50,邱老师认为过了时间,又不让进考场。雯雯说,求求你让我考试,不然我会自杀的。邱老师答,那你就去自杀吧!结果这年仅15岁的女孩,一个花季少年就因想不通而自杀了。

  这事在基督徒网站论坛上公布后,一些人对死者同情,对邱老师和学校的过失谴责,并要求追究责任。但也有些人认为:不要去指责罪恶,让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为这样的事发出正义的呼声,不是主的托付,会让圣灵担忧。我们的侍奉就是要传福音,救人的灵魂。指责罪恶,改良社会不是基督徒的事。并要求提出圣经的根据,来说明基督徒为什么要指责罪恶,行公义的事。

  在这里我们共同学习几段经文:

  1、约2:13-16;太21:12-13;记载主耶稣两次在圣殿赶出作买卖的人,洁净圣殿。

  2、太23章整章经文都是谴责文士和法利赛人的罪恶,勒索,放荡,杀害先知,流义人的血,侵吞寡妇的财产。

  3、雅各书5:1-6,谴责富足人亏欠工人的工钱,杀害义人。

  4、弥迦书3:1-11,谴责以色列的领袖恶善好恶,从人身上剥皮,从人骨头上剔肉。厌恶公平,屈枉正直,为贿赂行审判。

  看我们的主耶稣多么有正义感,不仅口头谴责,还以实际行动,赶走在圣殿里做买卖图利的人。我们基督徒要效法基督,要敢于谴责罪恶,呼召人悔改。上帝向我们所要的是什么呢?要我们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上帝同行(弥6:8)。

  那种把传福音救人灵魂与指责罪恶、改良社会对立起来的看法是错误的,是对上帝的旨意领会错了。圣经的真理是全面的,我们要切忌片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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