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1篇 神权和人权

刘重明

2006年2月7日

  我们认为,对神权和人权是否有矛盾,是否是对立的。也在乎对这两个词内涵的理解。

  我们先从信仰方面,根据圣经谈对神权和人权的理解:

  神权就是上帝的权柄,上帝是创造宇宙天地万物的主,天上地上一切权柄都属于上帝,这是毫无疑义的。

  人权是上帝所付与的,因为上帝创造了人,叫人管理地球和其上的万物。人的生命在上帝看为宝贵。人在上帝面前是生而平等的。上帝要我们脱离罪恶享有自由(信仰、居住、通讯、出版、集会、结社、迁徙等)。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我们,要我们爱人如己,爱敌人。要优待俘虏,给囚犯人道待遇。

  按照上述的理解,神权和人权是不矛盾的,一个尊重和顺服上帝权柄的人,必然也尊重人权,维护人权。

  我们谈另一种对神权的理解,他们认为君权神授,皇帝是天子,是奉天承运,替天行道。他们不过是假借上帝、天、神的名义来实现统治。有的所作的一切是反对上帝、亵渎上帝、残害人民的。历史上教皇的政治统治或教皇任命的国王的统治,多是争权夺利的专制,使人民饱受苦难。但他们都打着神权的旗号,这样的神权是我们要反对的。

  另一种对人权的理解是,以维护人权、争取民主为名,反对合法选举的政府,或提倡无政府主义;实际是为谋个人的私利,或为外国的战略利益服务。这样的人权也是我们所反对的。

  我们认为另一种对神权和人权的理解是错误的,他们必然会与正确意义的神权和人权产生矛盾和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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