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重明
2006-1-6
在旧标点繁体字和合本圣经中,所有第3人称代名词,都用“他”字。联合圣经公会于1988年出版了新标点和合本,在这个版本中代名词第3人称,男性和共同性用“他”,女性用“她”,动物用“牠”,事物用“它”。但在箴言8:2等处“智慧”的第3人称代名词用“她”,因为在希伯来文中,智慧是阴性名词。
在箴言6:22的经文:“你行走,它必引导你;你躺卧,它必保守你;你睡醒,它必与你谈论。”新标点和合本在这里用了3个“它”字。国内的简化字和合本在编辑时参考了新标点和合本,在这里也用“它”字。但在简化字和合本中,对动物不用“牠”,而用“它”;这符合国内的用字规范。
对简化字和合本的箴6:22,用了3个“它”字,有读者提出了强烈的意见,认为是“错别字,也许是你们无知,也许是你们太轻看主的话,我都愿主赦免你们的罪。但愿你们极(错别字,应为及)时改过来。”又有一位读者说:“你们赶快纠正这个错误吧”。
我们查考了希伯来文原文圣经和一些版本圣经,看法如下:
从箴6:20-21经文:“我儿,要谨守你父亲的诫命,不可离弃你母亲的法则,要常系在你心上,挂在你项上。”这上文可知,这里的“它”是代表名词“诫命”或“法则”。根据这一理解,新标点和合本用“它”,雅各王钦定本英文圣经用it。有他们的理由,还不能论断他们是犯罪。
我们看其他版本在这里采用的代名词是什么?吕振中译本用“她”,修订英语圣经(REB)用she。新译本用“它们”,NIV/NRSV用they,俄文圣经用的语义是“他们”,德文圣经用sie(她或他们)。
究竟用哪一个词是最符合希伯来文原文圣经的呢?我们来进一步查考:诫命的希伯来文词是H4687,法则是希伯来文词是H8451,都是阴性名词。而箴6:22中的“引导、保守、谈论”在希伯来文中都是未完成式动词,用于未来时态,从希伯来文动词的词头或词尾变化,可看出发出动作的主体的性别、人称和单数或复数。在这里是阴性、第3人称、单数。所以按吕振中译本的译文,在这里用“她”是最为符合原文的。
但圣经和合本的修订是非常慎重和神圣的工作,那怕改一个字,由“它”改为“她”,也不是哪一个人说了就算的事,要经过由圣经学者组成的小组认真讨论,一致通过才行。这样做是避免发生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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