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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4篇

       在性泛滥的世界中洁身自好

供稿:左培友 来源:福音时报 2016年06月24日 18:01

马太福音5:27-32: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又有话说:‘人若休妻,就当给她休书。’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洁身自好,这个成语故事来自于《楚辞·渔父》,“屈原既放,游于江潭,行吟泽畔;颜色憔悴,形容枯槁。渔父见而问之曰:‘子非三闾大夫与?何故至于斯?’ 屈原曰:‘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是以见放。’ 渔父曰:‘圣人不凝滞于物,而能与世推移。世人皆浊,何不淈其泥而扬其波?众人皆醉,何不铺其糟而歠其醨?何故深思高举,自令放为?’ 屈原曰:‘吾闻之:新沐者必弹冠,新浴者必振衣,安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宁赴湘流,葬身于江鱼之腹中,安能以皓皓之白,而蒙世俗之尘埃乎?’ 渔父莞尔而笑,鼓枻而去。歌曰:‘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遂去,不复与言。”。如今,洁身自好经常用来形容人在污浊的环境中,要保持自身清白,不同流合污。

一、要坚守圣洁之心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他犯奸淫了。(太5:27-28)文中的“妇女”指的是已婚的女子,他人的妻子。主耶稣的意思很清楚,他禁止的不是正当的性欲望,因为正当的性欲望也是神创造的一部分,“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创2:18)这个“配偶”,是相配、配合的意思,其中就包括性的联合,“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创2:24)。主耶稣要禁止的,是那些隐藏或明目张胆,企图占有他人之妻的邪恶淫念。

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埃20:17)很显然,在新约时代主耶稣把“不可贪恋人的妻子”做了更为具体和深入的定义,他不仅要求人在行为上不能像贪恋人的财物一样企图占有人的妻子,也不能在心理上产生占有别人妻子的欲念,因为淫行就在淫念之后。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主耶稣并不是把淫念和淫行视为等同的,看两者为等同的罪,同罪并罚。根据“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的上下文来看,主耶稣主要是在强调人不可企图占有人妻为己之妻的欲念,而不是在强调有淫念就视为强奸罪。

主耶稣对待不可奸淫之第七条诫命和对待不可杀人之第六条诫命是一样的,他不仅视奸淫的行为要受谴责,就连引起奸淫的欲念也要受到谴责。由此可见,主耶稣要求他的子民是极其严格的,不仅要外在圣洁,而且也要表里如一,决不能口是心非。这种严格的要求来自于他的本性就是如此,“那召你们的既是圣洁,你们在一切所行的世上也要圣洁。”。(彼前1:15)所以,我们要洁身自好,即便是在污浊的环境中,也要靠神保持清白,做到出淤泥而不染。

二、要有拒罪之决心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太5:29-30)由于我们圣经的中心主旨是救赎,又由于本处经文两次提到“地狱”;因此,会有一些人对本处经文产生误解,认为本处经文是在教导我们有关于得救的问题。其实不然,因为在天堂里的身体是荣耀且整全不缺的,“死人复活也是这样:所种的是必朽坏的,复活的是不朽坏的;所种的是羞辱的,复活的是荣耀的;所种的是软弱的,复活的是强壮的;所种的是血气的身体,复活的是灵性的身体。若有血气的身体,也必有灵性的身体。”。(林前15:42-44)反之亦然,地狱里面也不会只存在我们的眼睛或手脚等,而是整全且朽坏之身。

根据上下文来看,耶稣强调的重点是对付罪的方法,要求我们要有拒绝罪的决心,要有宁可砍下肢体中的一体也不要容罪在我们身上得以扎根的决心。以此来看,“若是你的右眼跌倒,就剜出来丢掉”等用法,属于夸张的手法,目的是便于我们铭记在心。这里的“眼”、“手”都是同一的目的,并不是真需要如此,而是表示为了躲避试探,往往需要做出巨大的牺牲。有时甚至要付出如同丢掉手脚的代价,也要在所不惜;也有时,可能要因此断绝某些关系,放下某些嗜好等。不然的话,就会因此丢掉全身,丧身在“地狱”之火里面。

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12:2)按理来说,我们的眼睛本应该是保护我们的,使我们在所行的路上不至于跌倒。然而,往往事实上却是反其道而行之,他竟会使我们“失足”,深陷泥潭之中。所以,我们不仅要认识到罪的事实严重性,更要拒绝罪对我们的引诱,靠着基督的恩典在污浊的环境中,保守己心和己行,不同流合污,以圣洁之身安然见主。

三、要有爱妻之恒心

又有话说:“人若休妻,就当给他休书。”的话源于摩西律法,“若娶妻以后,见她有什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她,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申24:1)其实,按照耶稣的教导来看,摩西律法中的“休妻”之事并非出自于神设立婚姻的本意,只是因为当时的百姓“心硬”而被动的产生,“ 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太19:8)况且,“写休书交在她手中”的事,也只是说说而已,并无具体的实施;因为无论是这里还是旧约的任何地方,对休妻都没有具体且明文规定。只是,耶稣同时代的人却把这句话当成,允许男人休妻来理解罢了。(参太19:3-9)

根据耶稣的教导来看,只有存在犯奸淫的情况下才可以休妻,“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他作淫妇了。”。(太5:32)在当时严谨的婚姻制度下,发生了淫乱的关系,就意味着发生了新的性结合,因而就自动地解除了原来的婚配并取而代之。所以,妻子犯了奸淫之后将她休弃,只不过是认定旧的婚约由于新的结合而告终结的事实,这本来就是法定且后果极其严重的,“若遇见人与有丈夫的妇人行淫,就要将奸夫、淫妇一并治死。这样,就把那恶从以色列中除掉。”。(申22:22)可是,随意的撕毁一个未受损害的婚约,这种“休妻”是绝对禁止的。

在以男权为中心的社会中,女性的权利被随意的削弱是自然不过的事情;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女性的嫁娶往往处于被动的地位,而男性却可以随意的支配婚姻。因此,耶稣拒绝如此无理的践踏,他要求男性应当尊重婚姻,不能随意的使女性在婚姻中处于被动的地位,“就是叫她作淫妇了”。这个“叫”,是“致使”之意。既然只有淫乱的缘故才可以休妻,那么若不是为犯奸淫的缘故,就会使女人及连带的男人陷入淫妇淫夫的地步,“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太5:32)

“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2:2)的经文,告诉我们,一方面“离开”在“连合”之前;亦即,性生活之前必须先有婚姻。因此,这个问题甚至是离婚的问题,“从起初”便已经启示明了(参可10:6)。另一方面“二人成为一体,”表明起初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的,人人都当尊重,不能逾越。所以,要做到洁身自好,我们应当先从珍惜婚姻开始,在婚姻关系上追求圣洁。以美好的婚姻关系践行真理,彰显美德。

(本文作者系安徽一教会传道人。)

转载于2016,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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