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汉语圣经的翻译和比较研究(旧约)

第976篇

对和合本修订版出埃及记第38章修订情况的评论

    出埃及记第38章共31节,《修订版》共改动76处。以下就几个改动的问题进行讨论:

1,第9节,原和合本译为‘院子的南面’,修订版改为‘院子,在南面,就是面向南方的那一边’。查相对应于‘南面’的希伯来文词是H5045,语义是‘南方’,而相对应于‘面向南方’的希伯来文词是H8486,语义是‘南边’,它的词源是H3225,语义是‘右手边’。因为以色列人出埃及到迦南,大的方向是从西向东前进的,所以他的右手边就是南边。原文圣经为使以色列人对方位更清楚一点,就说得详细一点。而和合本译者根据汉语表达习惯,将其简化了。

2,第13节,原和合本译为‘院子的东面’,修订版改为‘院子的东面,就是面向东方的那一边’。查相对应于‘东面’的希伯来文词是H6926,(有两本希伯来文-英文对照平行排版圣经此处误为H4217),语义是‘东方,在前’,相对应于‘面向东方’的希伯来文词是H4217,语义是‘向东方,日出之处’。原文说得详细一点,指出H6926在这里的主要意思是日出之处的东方。而和合本将其简化了,简译为‘东面’。

3,第18节。原和合本译为‘宽二十肘’,修订版改为‘二十肘’,相对应于‘长’的希伯来文词是H0753,语义是‘长度’;原和合本译为‘高五肘’,修订版改为‘宽也就是高五肘’。经查考,这一改动是按希伯来文直译的。但是这里是指门帘,和合本译为‘宽二十肘,高五肘’,符合汉语表达和理解习惯,不能算错。

4,第21节,原和合本译为‘这是法柜的帐幕中利未人所用物件的总数,是照摩西的吩咐,经祭司亚伦的儿子以他玛的手数点的。’修订版改为‘这是帐幕,就是法柜帐幕中物件的总数,是照摩西的吩咐,祭司亚伦的儿子以他玛经手,利未人数点的。’

     我们分析这改动前后的译文,最主要的不同点是谁数点了这些物件的总数。前一种译法认为是以他玛,后一种译法认为是利未人。新译本,吕振中译本,KJV等译文意思比较接近前一种译法,而思高本,NIV等译文意思比较接近后一种译法。

    在原文里没有出现相对应于‘物件’的希伯来文词,是译者根据上下文意思加上去的。 相对应于‘所用’的希伯来文词是H5656,语义是‘工作,服事,劳力’。我们从民数记第3章可以看到利未的子孙,革顺、哥辖、米拉利的后代分别负责法柜的帐幕和院子及帐幕内所有物件的看守、拆分、搬运和安装,这就是他们的工作和事奉。由于物件的种类和总数不多,由以他玛一人数点是足够的。并且按民数记第4章的要求,只有当亚伦和他的儿子把帐幕内的物件遮盖好了,利未人才能去搬运。根据以上分析,我们认为原和合本的译文比较好,数点的工作是经以他玛的手的。

                                     20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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