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书籍和媒体简介(信仰对话和社会)

第1015篇(转载)

    基督教与企业文化

       作者   曼德

     基督教认为人的有限性、罪性是根深蒂固的、 不相信人可以自己拯救自己。儒家本质上却认为人可以成为神、上帝。孟子认为:人人皆可以为尧舜;人之趋善,如水之就下。 人有天生的善端,本此善端,便可成德、成圣。荀子认为:途之人可以为禹。程朱理学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内圣外王之路, 也是把国家、组织的管理权柄最终交给神一样的圣人。到陆王心学的“宇宙即是吾心,吾心就是宇宙”、“心即理, 心外无物”更是把人的自我为主、自我为神、自我为上帝发挥到极致。

    儒家相信人毕竟有体现至善、上通神明的可能,所以在管理上推崇圣王管理模式,最高管理者惟我独尊、毫无监督、 颐气指使、践踏规则,被管理者对圣王惟命是从、阿谀奉承,各管理层欺上瞒下、对上不对下、只会揣摩上面的意思,听命行事, 唯老板上级是尊,视顾客员工为敌、官僚主义横行、爱心匮乏、低层员工权利丧失殆尽,最终形成“领导干部帝王化、员工群众奴隶化”的管理局面。

    曾国藩推崇的“不为圣贤,便为禽兽”。一方面说明他对自己道德修养的严格性, 另一方面在他看来中国人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圣贤,另一类是禽兽,圣贤毕竟是少数人,大多数人则是禽兽。 所以当他成为圣贤的时候,大多数人在他眼中就是禽兽,死不足惜,这句话直接包含的就是蔑视民众、践踏人权的意识, 不这样理解我们就不理解为什么曾国藩作为儒家数一数二的圣贤,杀起人来极其残酷,落下“曾剃头”的恶名。圣贤就可以滥杀“禽兽”般的人民,这就是儒家圣王理想的逻辑结果。

    好树结好果子,坏树结坏果子。儒家文化尽管有诸般的美善之处, 但我们看看它几千年的实验期中所结的果子便知道它确实乏善可陈。管理方面,无非表现为 “2000年如一日”(历史学家唐德刚语)的官本位、集权压制、 唯上不唯下、毫无爱心的管理体制。我们看一种文化,就要看它的本质,而不是它貌似进步的一些枝节末梢。儒家文化的本质是人的自我为主,因为自我为主, 所以导致王权专制、官僚主义、崇尚厚黑与权术;因为自我为主,所以没有上帝和天国的参照、对比、督促和更新,所以导致墨守成规和不思进取。

    基督化的企业管理和企业文化,根基立在对上帝主权的尊崇、对人的罪性的深刻洞察和把握上,具体体现为仆人式的领导、 企业内外渗透爱心、对权力的制衡、对规则的尊重上。马太福音20:25-28:“耶稣叫了他们来,说:“你们知道外邦人有君王为主治理他们,有大臣操权管束他们。只是在你们中间不可这样。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仆人式领导就是一种高的服侍低的、 上级服务关爱下级的倒金字塔管理模式。

    党内开明派成都军区刘亚洲将军曾说:“西方宗教的神在受苦,人民不受苦。东方宗教的神在享乐,人民在受苦。 这就是东西方宗教,****的区别。”要做管理者,就是要做仆人,做真真实实的人民的公仆,而不是骑在人民头上的帝王。 管理的源泉来自威信,而威信来自牺牲奉献。正如约翰福音12:32:“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就要吸引万人来归我”。 领导就是关爱下属、找出并满足下属需求,为了满足基本需求,自然要牺牲奉献.一旦我们为别人牺牲奉献,我们就能建立威信.建立了威信,我们才是货真价实的领导人。 这种领导管理哲学在西方基督教为文化根基的自由、民主国家被广泛运用在政治、经济领域,选举、分权、弹劾、问责、听证等制度就源于仆人式领导。

    所以基督化的管理就是牺牲奉献、关爱下属、尊重人权、基督为门徒洗脚的仆人式领导。 仆人式领导在国内基督徒少数企业开始实践开来。如湖南梦洁家纺公司企业文化核心是:在以“爱”为基石的付出中成就荣耀。统一的行为规范:1。洁身自好。2。 善待他人。3。爱人如己。每个管理者的职责就是真正服务好下属。该公司平一车间7组王三元职员写到:“每个加入梦洁这个大家庭的员工,在其成长过程中, 随时都会有人给予无私的帮助,而每个在这个家庭里成长起来的成员又都以带上一颗真挚、坦诚的心去帮助别人为己任。‘爱’是相互给予的, 正是这样相互之间的无私关怀造就了我们的今天和未来。”

    与儒家管理恰恰相反,基督化企业文化出于对人的有限性和罪性的清醒认识,所以强调对有权位者的监督与制衡、 强调有限的人对制度规则的遵循,实施法治而非人治,尊重秩序和契约。苏州德胜公司在管理上全面贯彻基督教管理理念, 在德胜,公司对员工一再强调公司与员工是一种契约关系,是一种健康的雇佣关系,在《德胜员工守则》中明确写道: “公司始终不认为员工是企业的主人.公司认为,企业主和员工之间永远是一种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是一种健康文明的劳资关系,否则,企业就应该放弃对职工的解雇权”。 这是圣经中圣约观念在企业中的彰现。

    在德胜《权力制约规则》的总则中写道:“没有监督及制约的权力必定是腐败的权力。 一个公司的管理者包括最高决策者的权力如果没有相应的制约,而只靠道德或觉悟制约,最终必将导致公司的破产。实践证明, 没有哪一个人的道德是永恒的”“在督察人员的心目中,员工永远没有等级之分,只有遵守与不遵守制度之别”。在《 德胜员工守则》的封面上写着震撼人心的口号:“一个不遵守制度的人是一个不可靠的人!一个不遵循制度的民族是一个不可靠的民族!”

    人不是神,人自身存在着多种的罪性,人尤其是有权位者必须要受到足够的监督和制约; 而且人的罪性靠自我的道德修养是根除不了的,必须靠悔改和信靠真正的上帝方能改变。所以人必须谦卑、温顺、 顺服规则、敬畏上帝、制约罪恶、千方百计在经济、政治领域用制度制衡人的罪性。

    1649年英国光荣革命前接受加尔文主义的清教徒的典章《韦斯敏斯特信条》第六章论人的堕落、罪恶和刑罚中写到:“由于本源的腐败,我们完全不愿意行善、不能行善, 并且被改造成为一切良善的反面,又全心倾向一切邪恶的事情,便不断行恶犯错”。基督信仰叫我们每个人明白自己不是完美的上帝, 我们与上帝横陈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与深渊,我们只是败坏的人类,我们在造物主前面只有戒惧谨慎、限制罪性、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以赛亚33:22:“因为耶和华是审判我们的,耶和华是给我们是律法的,耶和华是我们的王。”在上帝那里, 司法、立法和行政三权是合一的,但人不是上帝,所以三权必须分立。三权合一的管理者实际上就是自命为上帝,其模式必然是圣王统治、专制霸权, 这种管理模式在儒家思想实践中得到了突出体现。

    而基督化企业必须要与这种模式决裂。德胜公司的听证会制度,体现了权力分立原则,开国内企业文化之先河。 我曾亲历了一次该公司某高层涉嫌违规的听证会。听证会由当事人(辩方)、主持人、调查人员(控方)、证人、听证团成员(陪审团) 、旁听人员组成,虽然当事人是公司级别较高的管理人员,但主持人、调查人员、听证团成员都是最普通的公司职员, 这些普通职员通过听证会就行使了司法权。不同于其他企业对嫌疑违规事件的处理采取“公、检、法”于一身的老板独裁方式,德胜的听证会使公司的司法权逐渐独立、 对高层管理者施以来自民众的有效监督与制衡,也赋予了一般员工知情权、司法权等权利,使企业充满民主、法治、 权力分立的公民文化,从而也更新着社会文化。

                                  转载于2012,5,25

 


上一篇:第1014篇(转载) 生命的碰撞

下一篇:第1016篇(转载) 黄力夫教授得救的见证


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