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汉语圣经的翻译和比较研究(旧约)

第1005篇

对和合本修订版利未记第11章修订情况的评论

   利未记第11章,共47节。《修订版》共改动92处。以下就几个改动的问题进行讨论:

1,第2节,原和合本译为‘可吃的’,修订版改为‘可吃的动物’。查相对应于‘动物’的希伯来文词是H2416,语义是‘活的,活物’,英译为 flesh。这里强调的是可吃的是‘活的’,病死的不可吃。

2,第3节,原和合本译为‘凡蹄分两瓣、倒嚼的走兽’,修订版改为‘凡蹄分两瓣、分趾蹄而又反刍食物的走兽’。查相对应于‘分趾蹄’的希伯来文词是H8156和H8157,语义是‘分开’,《新译本》译为‘有趾’,《吕振中译本》译为‘叉趾’。

     原和合本译为‘倒嚼’的词,修订版改为‘反刍’。前者是通俗的口语,后者是这类走兽消化过程的学术性术语。仍属可改可不改的问题。

3,原和合本译为‘沙番’的词,修订版改为‘石獾’。查相对应的希伯来文词是H8227,语义是‘岩蹄兔’,英译为 coney。‘沙番’是希伯来文词的音译,音译为英文是 shaphan;语义是‘隐藏者’。详可参见《圣经动植物意义》一书。吕振中译本和新译本译为‘石獾’。

4,第10节,原和合本译为‘一切水里游动的活物’,修订版改为‘水里滋生的动物,就是在水里所有的动物’。查考原文,正确翻译的意思应该是‘所有水里的浮游小生物(H8318)和在水中的活(H2416)物(H5315)’。

5,第10节,原和合本译为‘你们都当以为可憎’,修订版改为‘对你们是可憎的’。修订后比较符合原文的意思。这是一个上帝已经明确判定的问题。

6,第26节,原和合本译为‘分蹄不成两瓣’,修订版改为‘蹄分两瓣却不分趾’。查原文,比较好的翻译应该是‘分蹄而无趾的’或‘分蹄不叉趾的’。

7,第32节,原和合本译为‘到晚上才洁净了’,修订版改为‘然后才是洁净的’。查原和合本此处的译文是对的。

8,第36节,原和合本译为‘泉源,或是聚水的池子’,修订版改为‘水泉或池子,就是聚水的地方’。无论从语义或文法分析,我们认为原和合本这里的译文是对的。池子是用于聚水的,而泉源是从地下不断地涌出水来的。

                           201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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