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6篇 评论哥林多后书的修订

刘重明

2007-01-25

  哥林多后书共13章,257节。联合圣经公会2001年所作的修订共673处。个人认为,应修订处为85,大多是可改可不改的。在以下分别举例说明:

  一,修订得较好的:

  1,林后2:15-16‘因为我们在上帝面前,无论在得救的人身上,或灭亡的人身上,都有基督馨香之气。在这等人,就作了死的香气叫他死,在那等人,就作了活的香气叫他活。这事谁能当得起呢?’

  修订为:‘我们无论是在得救的人,或是灭亡的人中间,都是基督馨香之气,是献给上帝的。对灭亡的人,这是死而又死的气味;对得救的人,这是生而又生的气味。谁能当得起这任务呢?’

  修订后比较接近原文的意思。第一点是,我们是基督馨香之气,是献与上帝的;而不仅仅是‘在上帝面前’。其他汉语译本都按‘献与上帝’这一语义翻译。第二点是‘香气’改为‘气味’比较好。有的译本把这个词分别译为臭气和香气,或译为‘芬芳’,都不确当。第三点是‘死而又死’和‘生而又生’,按原文的意思是‘从死到死’和‘从生到生’。我们理解这里经文的意思不是我们的气味能使人死或活。而是我们的气味,对于已有了基督生命的得救的人,他们的生命更有长进。我们的气味,对于已经死在过犯罪恶中的灭亡的人,他们更加反感,更加快地向死亡的深渊沉沦。

  2,林后4:12‘发动’修订为‘运行’。

  3,林后7:4‘我大大地放胆’修订为‘我对你们很是放心’,是符合原文语义的。吕振中译本也是这样翻译的。思高本将其译为‘我对你们大可放心’。

  4,林后10:10‘气貌不扬’修订为‘软弱无力’。

  5,林后13:8‘扶助真理’修订为‘维护真理’。这里的希腊文词是G3228,语义是‘为了’的意思。英译为for。吕振中译本和思高本译为‘拥护真理’。都比译为‘扶助’为好。

  二,探讨林后6:4-8这一段经文的修订:

  原和合本的译文是:‘反倒在各样事上表明自己是上帝的用人,就如在许多的忍耐、患难、穷乏、困苦、鞭打、监禁、扰乱、勤劳、警醒、不食、廉洁、知识、恒忍、恩慈、圣灵的感化、无伪的爱心、真实的道理、上帝的大能、仁义的兵器在左在右。荣耀、羞辱、恶名、美名,似乎是诱惑人的,却是诚实的。’

  和合本的译文,只是将原文中的实词翻译出来,串联在一起,使读者难以明白其中的意思。而原文中有前置词,我们如果把前置词的意思结合经文内容来翻译,就使读者能读懂了。从‘患难’到‘不食’这一段是指在什么状态之中,而从‘廉洁’到‘仁义的兵器在左在右’这一段是说‘用什么方法、通过什么途径、靠着什么’来表明自己是上帝的用人。因此林后6:4-7的译文作如下修订,就能通顺得多。

  ‘ 反倒在各样的事上表明自己是上帝的用人,就如以许多的忍耐,在患难、穷乏、困苦、鞭打、监禁、扰乱、劳苦、不眠、不食之中,用廉洁、知识、恒忍、恩慈、圣灵的感化、无伪的爱心、真实的道理、上帝的大能和左右手都拿着的仁义兵器;’

  林后6:8的原译‘荣耀、羞辱、恶名、美名’也令人读不懂,联系上下文来领会,可以理解为保罗曾有过的各种经历。这一段修订为‘经历过荣耀和羞辱,恶名和美名,似乎是诱惑人的,却是诚实的。’

  吕振中译本和思高本的译文较好,与上述修订意见是一致的。

  三,林后1:12经文修订的探讨

  和合本原译是‘我们所夸的是自己的良心,见证我们凭着上帝的圣洁和诚实,在世为人不靠人的聪明,乃靠上帝的恩惠,向你们更是这样。’

  这里译文的问题是,标点出了错。原文的意思所说可夸的事是指所‘见证’的事,而不是指‘良心’。因此只要作一些小的改动,就可以把意思理顺,而与原和合本的用词没有大的变化。

  建议修订如下:‘我们所夸的是:在世为人凭着上帝的圣洁和诚实,不靠人的聪明,乃靠上帝的恩惠,向你们更是这样行的;我们自己的良心可作见证。’

  2006修订版的译文为:‘我们所夸的是,我们在世为人,特别是跟你们的关系,是凭着上帝所赐的坦率和真诚,不是靠人的聪明,而是靠上帝的恩惠,这是我们的良心可以作证的。’

   按原文的语义是‘上帝的圣洁和诚实’,而不是‘上帝所赐的坦率和真诚’。读者可以对照希腊文圣经和其他版本圣经,思想一下这段经文的意思,怎样翻译最好。

  四,不宜改动的例子:

  1,林后5:13‘谨守’一词的原文是G4993,语义是‘心思健全、理智的、克己’,译为‘谨守’是接近原文语义的,不宜改为‘清醒’。

  2,林后12:1‘我自夸固然无益’改为‘虽然自夸对我无益’,是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保罗不会只想到是否对他有益的问题,而是要看是否对基督的教会有益。

  3,林后12:15‘为你们的灵魂费财费力’改为‘为你们的灵魂劳命伤财’,是不确当的。原文的意思是‘为你们的灵魂付出一切,并将我自己也完全耗尽。’和合本原译用‘费财费力’,程度上虽然不及原文语义强烈,但是仍然是表达一种正面的意思。如果改为‘劳命伤财’,似乎有一种否定的意思。一般的语感,提到‘劳民伤财’,都会想到是做了不值得去做的事,做了害人害己的事。命和名一字之差,读音又相近,何必要这样改呢?

  考虑到读者在网上阅读的时间有限,我们仅仅举一些例子来说明,不可能罗列对每一个修订处的评价。这里只是提供给修订者和关心这一事工的同工同道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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