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1篇 教会的道路

刘重明

2006-11-23

  关于中国教会的道路,在论坛上有些不同的看法,在现实中有不同的做法和走法。但不偏左右的正路只有一条,就是主耶稣所说的,我(主耶稣)就是道路、真理、生命。我们如果偏离了主的教导,就不是走正路。

  主耶稣基督教导基督徒要彼此相爱,如果我们彼此相恨,相咬相吞,就不是走在正路上,是偏右了。

  主耶稣基督教导我们,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如果我们把应该归给上帝的圣工圣事(施洗、按立、传福音、讲道)归给世俗政权管理,就是政教不分,就不是走在正路上,是偏左了。

  王志勇弟兄为一个基督徒论坛写了一个信仰告白,其中有一段是关于教会的,转录如下:

  “四,教会

  我们承认:普世教会由所有蒙上帝拣选、基督救赎、圣灵呼召的选民组成。地方教会是在一地奉耶稣基督之名聚集,忠心宣讲圣道,正确施行圣礼,忠实执行惩戒的信徒组成。在一个城市或乡村可以同时存在不同的地方教会。

  我们承认:基督是教会的元首,也是教会一切权柄的基础;基督乃是藉着他的圣道来施行他的权柄;基督是王,他赋予教会各种权柄;任何地方教会都有自治自理之权。

  我们承认:没有信徒的聚集,就没有地方教会;没有同工的聚集,就没有合法的治理。任何配得基督之名的教会和牧者,都不得在教会中施行一人专断的家长式独裁治理。

  我们承认:至高主权惟独属乎上帝。上帝也把对人的有限主权赐给教会。在此种意义上,每个地方教会都有自己的主权。中国教会亦有自己的主权。任何人,不管是被正式按立的长老也好,还是一般的信徒,都要按圣经和教会制定的规章,参与教会的治理,不得僭越自己在教会中的职份。

  我们承认:基督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福音要传到地极,这是基督主权的吩咐。因此,传福音不分国界,外国教会亦可参与中国福音事工;中国教会也当积极向不同国家和民族宣教。

  我们承认:自传、自治、自养方针,合乎圣经中所启示的教会建造和治理模式。中国教会要贯彻真正的“三自”原则,既要摆脱国民政府不合圣经的非法辖制,也要摆脱外国教会借助金钱和传统对中国教会同工的歧视和辖制。因此,国民政府不得非法干预教会之聚集、差派、讲道和治理。同时,外国差会辅助中国圣工,当尊重中国教会主权,不得辖制中国教会同工和弟兄姊妹。

  我们反对: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藉教会不成熟之名对教会肆意辖制;利用法律手段限制基督徒传讲福音。”

  我们认为这个告白是合乎中道的,是正路。

  1,肯定自传、自治、自养的方针,中国教会要贯彻真正的‘三自’原则,中国教会有自己的主权。这教会应该包括各地所有的公开教会和家庭教会。

  2,教会的聚集、差派、讲道和治理,属于教会内部属上帝的事工,不发生违反宪法和法律的事,政府不可干预。政府只能依法管理应该管的事,如在户外的大型集会,建堂地点的规划,依法向民政局登记等等。

  3,要摆脱外国教会借助金钱对中国教会同工的歧视和辖制。外国宣教士只是辅助中国的圣工。

  4,教会牧者不得施行一人专断的家长式独裁治理。

  中国教会要走正路,必然要经过许多艰难,要化解来自左右两方面的责难和反对。要通过对话和交流,增进了解和互信,才能和谐相处。我们基督徒才能敬虔平安地度日,把灯放在灯台上,照亮周围的人,将荣耀归给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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