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7篇 上帝和理

刘重明

2006-10-29

  前些时候在书店买了一本书,是商务印书馆2005年6月出版的,书名是《马勒伯朗士的“神”的观念和朱熹的“理”的观念》,著者是庞景仁,原用法文写成,译者是冯俊。

  马勒伯朗士(1638-1715)为法国的哲学家和神学家,1664年成为神甫,在1708年出版了《一个基督教哲学家和一个中国哲学家的对话》一书,谈论“神”的观念和朱熹的“理”的观念。

  朱熹(1130-1200)福建龙溪人,1148年考中进士。曾任江西提刑、漳州知州、太子太傅等职,1178年重建白鹿洞书院,并任讲习。写了大量著作,对易经和四书五经集注和讲解。

  庞景仁(1910-1985)黑龙江宁安县人,1936年毕业于北大哲学系,曾因领导北大学生地下党组织被国民党拘捕。1942年获巴黎大学博士学位,这本书就是他的学位论文。1946年回国任南开大学教授。1953年因政治原因入狱。1956年到人民大学任外语系教授。1986年在著名哲学家贺麟教授、陈修斋教授等鼓励和支持下,译者冯俊教授翻译了这本书,由陈修斋校,贺麟作序。但在2004年才得以出版。贺、陈两位均已辞世。

  从清朝康熙年间发生礼仪之争开始,基督教(包括天主教)对上帝(天主)的观念和中国传统文化对‘上帝、天、道、理’的观念,历来是一个众说纷纭、存在争论的话题;也是中西文化交流中必然遇到的问题;更是哲学家和神学家关心和讨论的话题。

  但是由于真正学贯中西的学者比较少,有的学者并没有真正认识上帝并得到基督的生命,不明白圣经;或者有的读不懂中国传统文化的古籍;因而所论说的不能准确反映原著的观点,以致缺乏可信度和说服力。

  庞景仁的这本书在这方面作了可贵的探索,分析了‘上帝’和‘理’的观念的异同,是以对话体的形式写的。治学态度是比较严谨的。值得对这方面有兴趣的弟兄姊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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