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篇 3000元3条人命

刘重明

2006-9-15

  今天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栏目报道了一个为了3000元钱而杀害3条人命的悲剧,令人触目惊心。凶手是一个24岁的年青人,是位农村青年,在成都打工做生意。一次回乡下,在邻居家里,见到一位来自县城的女青年,她对他很热情,大家在一起吃饭。之后女方提出要借3000元,男方自己仅有1000多元,但从别人处借了钱,凑足了借给女方。当时并没有打借条。再之后男方找到女方要求还钱,女方翻脸不认人,赖帐不还。男方在气恼之下,一天深夜跑到女方家,把这个女青年和她的父母用尖刀杀害。最后这个凶手投案自首。

  这个悲剧给我们什么教训呢?

  1,这个男青年既是凶手,但又是受害者,是法盲。杀人要偿命,既害人又害己。即使女方骗了你3000元钱,也没有该死的罪;更何况她的父母是无辜的。当时如果有好心的人善劝他一下,而不是借刀给他,就可能避免悲剧的发生。

  2,这个女青年因为有贪心,骗了一个老实人的钱,害得自己和父母丧命,是多么地不值得。这给有类似思想和行为的人一个警告,靠说谎欺骗得来的钱财,必将遭到报应。

  3,我们基督徒在我们的生活圈子里,如果发现有这样的男女青年,应该及时地劝导他们,把福音传给他们,引导他们认罪悔改。归信上帝的人多了,就可以减少这类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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