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篇 不献凡火,不扶约柜

刘重明

2006-5-10

  利10:1-2记载: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

  撒下6:6-8记载:因为牛失前蹄,乌撒就伸手扶住上帝的约柜,上帝耶和华向乌撒发怒,因这错误击杀他。

  这两处经文经过弟兄姊妹学习后,互相讨论,基本上有了一致的理解。认识到上帝是公义的,是至高者,我们应该存着敬畏的心侍奉上帝,要按上帝的吩咐而行,不要自以为是。主耶稣说过:“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上帝知道人的内心,知道人所想的一切,所作的一切;知道谁是真正遵行天父旨意的。人不可把出于自己的想法、为了自己的热心,当作上帝的旨意。

  但另一方面,我们也要防止另一种偏向,就是随意或者恶意论断别人的工作,认为别人的工作都是草木禾秸,只有自己的工作是金银宝石。判断人的是主,有权赏赐人的也是主耶稣基督。我们不应该看到别人暂时的失败,就主观地断定别人是乌撒,是献凡火。

  对待我们自己的侍奉,也是这样,不要因为暂时的困难和挫折,就怀疑自己是否是乌撒。只要自己是真心实意按圣经的教训、天父的旨意去行的,不是为了贪求自己的荣耀和私利,就应该义无反顾地、贯彻始终地把工作做好,要有向着标竿直跑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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