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篇 理解圣经的灵意

刘重明

2006-1-22

  圣经上有些经文仅从字面上看,是一般人所不理解的;因此他们说看不懂。

  举例来说:

  太16:24耶稣对门徒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这里说的“十字架”,就不能仅仅从字面意思去理解,门徒要用木头做一个十字架背起来。而是要理解他的灵意,是门徒要承受像十字架一样的苦难、羞辱和痛苦,并仗着十字架夸胜。

  诗23:6中说:“我且要住在耶和华的殿中,直到永远。”这也不是按字面理解说,我们要住在有形有体的圣殿中。耶路撒冷的圣殿已被拆毁了1900多年,我们是以色列人以外的外邦人,按旧约律法是不能进入圣殿的。所以要按灵意来理解,住在耶和华的殿中就是要活在基督的里面,因为圣经上说,基督耶稣的身体就是上帝的殿。基督耶稣已经复活升到天上,活在基督里也就是活在上帝的道里,活在与圣灵的同在里,活在属上帝的教会里。

  约6:53-56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也不能从字面上去解释,当年与主耶稣同在的使徒并没有吃过人子的肉,喝过人子的血;这2000多年历代的基督徒更没有这个可能性。我们必须从灵意上理解,这里说的吃喝是指领受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成就的救恩,主耶稣流血牺牲为洗净我们的罪,主耶稣献上身体为祭是为了赎我们的罪。当年的门徒多有退去的,就是他们不明白主耶稣所言的灵意。

  太5:29耶稣说:“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这段经文也不能从字面上去理解和遵行,要理解他的精意是除恶务尽。要从心里下定决心,与罪恶的意念一刀两断。要认识到如加5:24所说:“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我们要相信十字架的大能。

  以上仅是四个例子说明领会圣经的灵意的重要,但另一方面,我们也要防止灵意解经的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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