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66篇 脱离律法辖制,得着儿子名分

加4:1―7

1我说那承受产业的,虽然是全业的主人,但为孩童的时候,却与奴仆毫无分别,

2乃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亲预定的时候来到。

3我们为孩童的时候,受管于世俗小学之下,也是如此。

4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5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

6你们既为儿子,神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原文作“我们”)的心,呼叫:“阿爸,父!”

7可见,从此以后,你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既是儿子,就靠着 神为后嗣。

前面保罗一直在比较《旧约》和《新约》、摩西的时代和基督的时代、律法以下的生活和信心的生活。在这里保罗又举了一个例子:一个将来承受全部产业的主人,在作孩童的时候就好像奴仆一样,被他的师傅和管家看管,一直到他父亲所预定的时候来到,就是到他父亲认为他可以继承产业的时候,他就脱离师傅和管家的看管了。

我们在律法之下的人,就像这个孩童一样,被世俗小学所管辖。此处的“世俗小学”对犹太人而言指神的律法,对外邦人而言指撒但的辖管,但要点最终都是神的百姓要成长。的确,有一段时间他们和奴隶差不多,因为当他们还作孩童的时候,必须要像奴隶一样被对待。但事实上,他们一直都是儿子,所以脱去灵性的稚气,满有属灵的成熟,这样的日子终究会来到。称律法为“世俗小学”,乃是保罗在给那些从耶路撒冷来的律法师们补上一课,因为这些犹太派的人一直教导加拉太人:律法是福音的完成。但是保罗强调:在律法之下实际上是灵性不成熟的标记,如果硬要加拉太人回归律法,就像是让一个博士再回到幼儿园重新学习一样。因此,如果他们要成为属灵上的大人,他们必须往前迈进,超越律法。

我们一直在律法之下,直到基督来了。到了神所预定的时间,当世界也准备好迎接基督的时候,基督就来了。希腊的文化为福音广传提供了共同的语言基础和文化基础;罗马的大一统为福音广传提供了安全的交通条件。最重要的是:罪人们都渴望从罪中得释放。外邦人已经厌倦了膜拜那些古老的异教神;犹太人也厌倦了被囚于一千年来他们尝试遵守却屡屡遭败的律法。所以基督的到来恰逢其时,基督来了,使我们成为神的儿女。

神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之下。圣子被差遣这一事实表明:早在耶稣的肉身出生于伯利恒之前他已经存在了,他从天上被差遣表明了他的神性;他为女子所生则表明了他真实的人性。来到人间施行救赎的耶稣既是神又是人;既有神性又有人性。对于神的儿子耶稣来说,在律法之下不仅表明耶稣为当时的百姓遵守了全部的律法,也包含他承当了百姓因为违背律法要遭受的死刑。因为基督既在律法之下,也就在律法的咒诅之下。

基督如此行是要把律法之下的人赎出来,这完全的救赎,唯有藉着他的死才能完成。因为律法只能定罪,只有耶稣基督为我们死了,才能把我们从律法的咒诅下拯救出来,并且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神降下他的儿子,使我们得以成为他的儿女。基督既完成了救赎我们的工作,又完成了使我们被收养的工作。基督救赎我们脱离奴役、脱离律法的辖制、脱离律法的咒诅,本已经足够了,可是神没有就此停止他的工作,在救赎我们获得了自由后,他还呼召我们进入他的家。他应许我们:任何人只要藉着信靠耶稣基督成为神的孩子,就得着应许进入永生、进入天堂与神同在。这是神所行的奇事,这是圣灵所作的大工,这是基督所成的救恩。我们得以从罪的奴仆到成为神的儿子,这都是神的恩典。既然我们得着了儿子的名分,成为后嗣,就享受作为儿子所应承受的产业。神不仅要藉着圣子使我们获得儿子的身份,还藉着圣灵使我们确信儿子的身份;神赐下圣子好让我们得到儿子的身份,神又赐下圣灵好让我们体验儿子的身份。我们得到神儿子的身份完全仰赖于圣子所成就的救赎大工;同时,圣灵使我们可以称神为“父”,把这样的确据带给我们,即仆人只能称“主”,儿子却可以称“阿爸,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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