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神学园地

第1596篇(转载)

           谈自由意志

2015-07-27 桑田 神州文化

一、 上帝为什么给人“自由意志”?

    常听人说,上帝给人自由意志,而人类犯罪则因误用其自由意志。那么,上帝为什么要给人自由意志呢?上帝若不给人自由意志岂不更省事吗?或者说,没有那颗善恶树或善恶果岂不更好吗? 以下试从三个方面来回答:

1、自由意志,是人之所以为人的****价值,也是上帝赐给人类****的礼物和恩典!因为“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创世纪1:27)。假若,神不给人自由意志,人岂不是变成了机器人,一个神所造出来的木偶?或者说人岂不是和其它动物一样,怎么能展示出神的形象和样子呢?奥古斯丁说:“人不可能无自由意志而正当地生活,这时上帝之所以赐予它的充分理由。”(论自由意志P100)所谓“正当地生活”,即是要有良善和慈爱!这才是神赐给我们自由意志的目的所在,这才符合神的形象! 或者说,“行正当的自由意志,我们是指人受造时所赋有的意志。”(论自由意志P173)显而易见的是:上帝给人自由意志并不是为了让人去作恶的,而是让人去做善事,去行正当的,而人用自由意志去犯罪是人自身的问题,是自身的滥用,与上帝无关。我们不能因为人会用自由意志作恶事就否认它。因为更重要的是,如果人没有自由意志,虽然不能选择去做恶了,但是人也就没法选择去做善事了,人也就无法“正当地生活”了,那么人和其它动物也就没什么太大区别了!可见,人类是不可以没有自由意志的,上帝给以人类自由意志是非常必要的。

2、经得起诱惑或试探的自由意志,才是上帝所希望我们所具有的自由意志!上帝在造人时,也知道他会受诱惑,因为人是有肉身的存在,难免会有肉欲和情欲的需求。而且更重要的是,在人被造出之前已有天使长堕落为魔鬼撒旦。魔鬼和上帝是敌对的,是邪恶的,它肯定要去引诱拉拢人也陷入罪中。所以,上帝才给人以自由意志,使他有能力在诱惑物面前做出要或不要的选择;也即说使人有能力经受住诱惑,能够对任何诱惑说“不”。 面对诱惑,人们在作出该不该去做的抉择时,即是自由意志在起作用。若没有诱惑,也就不需要什么自由意志了。 所以说上帝是通过善恶果树,成全了人的自由意志!在《创世纪》中(2:16-17),“神吩咐亚当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 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正如哥林多前书10:13所说:“你们受的引诱,无非是人普遍受的。上帝是信实的,必不让你们受的引诱超过你们能忍受的。”这就说明,上帝给人自由意志这种能力,是使他能完全能够忍受或抵挡住所经受的引诱或诱惑的。孟子有曰:“挟泰山以超北海,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为长者折枝,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其实上帝不让亚当夏娃吃善恶果的诫命,就像是“为长者折枝”,即为老人揉揉胳膊捶捶腿一样简单易行。但夏娃在诱惑下却不听上帝的话,而陷入了罪中。

3、自由意志也给了我们自我管理的能力,而不是放纵自己!从创世纪(1:28)我们知道:神在赐给人类自由意志的同时,也把管理天地万物的权柄以及自我管理的能力交给了人类。很明白的道理:人只有管好自己、才能管好万物、管好世界。雅各书1:25指出:“惟有详细察看那全备,使人自由之律法的,并且时常如此,这人既不是听了就忘,乃是实在行出来,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可见,真正的自由,是要以遵循上帝之律法为前提的。一个人本来他有能力实行自我管理或自我约束,但只因他不加应用便失去了这种能力,这是给罪绝对公道的刑罚。我们的中国传统文化中,就特别强调这点:所谓“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修身齐家治国”,“随心所欲不逾矩”等等。遗憾的是,我们的传统文化太早的偏离了神的道,只强调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却忽视甚至漠视能自由选择的自由意志!我们的上帝不是要我们去做“存天理、灭人欲”式的自我管理和被动顺服。概言之,自由意志就是上帝赐给人类的三大能力:即自由抉择、抵挡诱惑和自我管理的能力。

二、人为什么会滥用自由意志?  

1、亚当犯罪
    自由抉择的结果,自律性的不顺服 正因为上帝造人时,虽然要求人必须服从上帝的旨意,但同时给人以自由意志,是把人是否愿意服从上帝的权利交给人自己。不像在某些专制国家,统治者强制人们只能这样做不能那样做、只能这样说不能那样说,甚而至于只能这样想不能那样想!上帝把顺服与否的权利交给了人自己,因此上帝对人悖逆的行为进行定罪,施以惩罚,才是有理由的,才是正义的。所以说人的原罪,并不仅仅在于它背弃了创造者,而且在于这一行动是出于自己意志的自由决断。实际上,也只有出于意志的自由决断的行动才会背弃上帝,因为在没有自由意志的地方,万物都各从其类,各在其位,它们没有能力越出其赋得的地位(像其它动物一样不可能有什么悖逆的行为)。所以神不是要人像机械一般被限定了只能拣选他,而是希望那照着他的形像创造的人,做到的是自律性的顺服,也即自觉自愿的顺服。而亚当夏娃却为了“眼目的情欲”和“今生的骄傲”,选择了自律性的不顺服。我们的始祖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会如此的愚顽?原因就是贪婪所致。正如提摩太前书6:10指出的:贪婪是万恶之根!奥古斯丁也说:“而贪婪就是邪恶的意志”“所以,邪恶的意志就是万恶之原因。”

    但我们还要进一步追问:人为什么会如此贪婪?人为什么会有邪恶的意志?我们还是在《圣经》里找答案吧:诗篇14:1,“ 愚顽人心里说:‘没有神。’”罗马书1:21,“因为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

   奥古斯丁也指出:“每个人都能明白,那些心灵没有至上权力的人就是愚蠢的。”(论自由意志P85)“唯独心灵自己的意志和自由选择能使它做贪念的帮凶。”(论自由意志P87)

    一旦人心中没有了上帝、没有了神,自由意志就成了贪念的帮凶!反之,如果人心中有了神,什么样的诱惑不能抵挡,什么样的贪念不能克制呢?

    所以奥古斯丁在《论自由意志》中又指出,正是自由意志使“原罪说”成为可理解的,“原罪说”必以自由意志为前提。没有自由意志,“原罪说”不能成立, 因为对自由意志的追问,意味着人开始走向了对人自身的绝对尊严、绝对权利和绝对责任的自觉确认与自觉承担。每个个人之所以有绝对的尊严、绝对的权利和绝对的责任,全在于每个个人都是置身于自由意志之中。如,动物或奴隶,没有自由意志,谈何有什么尊严和权力?所以,为什么说人都是有原罪的呢?因为人的自由意志是人受造时所赋予的,是上帝的恩典!但我们人有没领情、有没去荣耀他?有没去时时刻刻警醒自己呢?遗憾的是,我们没有!正是因为我们没有信从神(上帝)的话,所以就有了原罪!

2、自由同时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承担。就《创世纪》而言,人之所以要接受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尘世生活,就在于这是他偷吃禁果这一行动的“评判后果”,因而他必须承担起来。哥林多前书6:12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 没有益处的事就理所当然的要受到惩罚。也正如奥古斯丁所说:“罪是恶的,这是因为它是忽视:忽视接受命令,忽视遵行它......”(论自由意志P184)“既然罪本身是一自由选择之事,根据神圣法律惩罚它便本是公正。”(论自由意志P185)罚恶酬善是上帝的公义法则。惩罚原则本身隐含着对人的责任的意识:人必须承担起自己行为的后果。所以只有“原罪说”把罪绝对化、先天化,人的责任才能被绝对化,或者说人才有绝对的责任,去自律性的顺服上帝。反之,就必要承担后果。例如:人偷窃是犯罪,但别人家的猫或狗把你家的鱼或肉叼走了就不是犯罪。因为人有自由意志,可以做出该不该做的抉择,猫和狗却没有。同理,人杀人是犯罪,但野兽吃人或咬死人就不是犯罪。所以,当人们只运用自由意志中自由抉择能力,而放弃自由意志中抵挡诱惑和自我管理的能力时,罪或过就产生了。由此可见,原罪就隐藏在人的自由意志之中!所以,神给了我们自由意志,我们就不应该滥用。只想着自由,而不考虑后果,不想承担责任,就是对自由意志的滥用,就会犯罪或犯过。只有正确地使用自由意志,才能成为真正的祝福和恩典。

三、人怎样才能用好自己的自由意志?
1、再次的抉择,回到末后的亚当。自被逐出伊甸园后,人接受和承担尘世生活,是人履行其绝对责任的行为,同时也是人获得新生的希望。因为上帝并没忘记我们,还时时刻刻惦念着我们、呼召着我们、时时盼望着我们“浪子回头”!同时我们也要知道,人堕落虽是由于自己的意志,他却不能靠自己的意志爬起来。所以我们要以坚定的信仰抓住那从高天向我们伸出来的上帝的右手,即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 “首先的人亚当成了有灵的活人;末后的亚当成了叫人活的灵。”(哥林多前书15:45)耶稣的降世,给人类带来了终极的救赎!我们有何理由不做出再次的抉择,回到末后的亚当,做到自律性的顺服呢!   

2、敬神爱人 自由而行  
   怎样才能做到自律性的顺服呢?让我们再次聆听下圣经的教诲吧:诗篇119:45“我要自由而行,因我素来考究你的训词。”约翰福音8:32“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哥林多后书3:17“主就是那灵、主的灵在哪里、那里就得以自由。”这训词、这真理,就是主耶稣留给我们的两大诫命:“ 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说,要爱人如己。再没有比这两条诫命更大的了。”(马可福音12:30-31.) 敬神爱人——遵循这两大诫命,我们也能够“自由而行”了!

转载于201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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