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汉语圣经的翻译和比较研究(新约·启示录)

第1594篇

 

           叫或是让

    启示录22:10-12,和合本的译文是:

Rev 22:10 他又对我说,不可封了这书上的预言。因为日期近了。

Rev 22:11 不义的,他仍旧不义。污秽的,他仍旧污秽。为义的,他仍旧为义。圣洁的,他仍旧圣洁。

Rev 22:12 看哪,我必快来。赏罚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

    上文的4处‘’字,似乎有外力‘叫’不义的,污秽的,仍旧不义和污秽;当事人似乎没有主动悔改行义和洁净的可能。

    这是原文圣经所要表达的意思吗?我们查考了其他汉语译本,发现译文有所不同。

【和合本修订版】

Rev 22:10 他又对我说,不可封了这书上的预言。因为时候近了。

Rev 22:11 不义的,他仍旧不义。污秽的,他仍旧污秽。为义的,他仍旧为义。圣洁的,他仍旧圣洁。

Rev 22:12 看哪,我必快来!赏罚在我,要照每个人所行的报应他。

    在《和合本修订版》里,把‘叫’改为‘让’,一字之差,意思就不一样了。不是外力‘叫’当事人继续不义和污秽,而是‘让’或‘任凭’当事人的自主选择。我们看《吕振中译本》《思高本》都译为‘让’字。英译本NIV,也译为let。

    我们再看启示录22:17说:

Rev 22:17 圣灵和新妇都说来。听见的人也该说来。口渴的人也当来。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

    从整本圣经来看,福音的大门是敞开的,开放的,只要你愿意悔改,来叩门,就给你开门;只要你愿意来喝生命的水,主就白白地赐给你。上帝给人自由意志和自主选择的权利和机会。如果当事人自己刚硬悖逆不信,就要按自己的行为受到报应。

20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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