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读经心得(默想和心声·思考)

第1183篇

如何理解行义过分

圣经传道书7:16-17节,和合本的译文如下:

不要行义过分,也不要过于自逞智慧,何必自取败亡呢?不要行恶过分,也不要为人愚昧,何必不到期而死呢?

初读这节经文的译文,对什么是‘行义过分’,感到难以理解,‘行义’是正确的事,多多行义不是好事吗?难道有什么‘过分’的问题吗?

我们查考了其他汉语译本的译文:

【思高本】不要过于正义,也不要自作聪明,免得自趋灭亡。不要作恶无度,也不要糊涂太盛,免得你死非其时。

【现代中文译本】你用不着行善过度,也不要自作聪明,何必自取败亡呢?可是也不要太坏太狂妄,何必早死呢?

【吕振中译本】你行义不要过度,显智慧不要过分,为什么要自取败亡呢?你不要一味行恶,为什么要未到时而死呢?

我们再查看有关关键词的希伯来文语义:

相对应于‘行义’的希伯来文词是H6662,为形容词,语义是‘公平的,公义的’。

相对应于‘过分’的希伯来文词是H7235,为动词,语义是‘增多,增加,加大’。

比较以上4种译本,《思高本》译为‘不要过于正义’是比较贴近原文意思的。

我们理解‘不要过于正义’的意思是:对‘公平的、公义的、正义的’好事,如果自作聪明地任意增多加大,做得过分,就成了恶事。犹如‘真理’离‘谬误’也仅仅一步之遥,强调得过分,就会走向反面。

举例来说:按圣经的教训,‘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饭(帖后3:10)’,也就是‘不劳动不得食’的道理,但是如果我们过分强调这个道理,而忽略了照顾鳏寡孤独和丧失劳动能力和没有自理能力的人,就走向谬误了。而另一方面,如果我们片面强调‘公平’,开大食堂,吃大锅饭,甚至吃饭不要钱,就会破产而无以为继。

就日常生活的事来说,也可以举一个例子,如嫂子看到弟媳的真皮沙发,好心为弟媳做了保护的布套,可是弟媳对布的质地和色彩图案看不惯,就把它扔到垃圾桶去了。在这里嫂子是好心,但是她没有真正了解弟媳的需要和她的审美要求,有点自作聪明,‘行义过度’了。当然弟媳如果尊重嫂子,体念和感谢嫂子的爱心,也不应该把布套扔到垃圾桶里。

在举一个例子:一位侄儿本于爱心,想把大伯母从养老院接到家里来养老。但是她自己和亲生的儿子都不同意。之后这位侄儿才明白这是否‘过于正义’?是否‘行义过分’?我们想做好事,有义行,还应当考虑当事人和她的直系亲属的感受,尊重他们自己的选择。

以上的理解和举例,仅仅是我们的一点管见,提供给读者参考。

20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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