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6篇 和合本修订版创世记第18章修订情况的评论
创世记第18章共33节,《修订版》共改动91处。以下就几处改动的问题进行讨论:
1,第19节,原和合本译为‘我眷顾他,为要叫他……遵守我的道’,修订版改为‘我拣选他,为要叫他……遵行耶和华的道’。查考相对应于‘眷顾’的希伯来文词是H3045,语义是‘认识’。在修订版的脚注里有标注。
我们认为在这里,修订为‘我认识他,要叫他……遵行耶和华的道’比较符合原文语义。因为在原文里,并没有‘眷顾、拣选’与‘遵行’之间的因果或条件关系。
2,第20节,原和合本译为‘声闻于我’,修订版改为‘控告他们的声音很大’。
我们查看原文圣经,相对应于‘声’的希伯来文词是H2201,语义是‘高声尖叫、哀声’。英译为 outcry。在原文里没有相对应于‘控告’的希伯来文词。我们分析,所多玛城是一个罪恶甚重的城市,连10个义人都没有,是个同性恋淫乱的地方,因此是‘高声尖叫的声音很大’,而不是‘控告他们的声音’。
3,第24节,原和合本译为‘你还剿灭那地方吗?不为城里这50个义人饶恕其中的人吗?’修订版修订为‘假若那城里有50个义人,你真的还要剿灭,不因城里这50个义人饶了那地方吗?’。
我们查考原文圣经后,认为这里的经文是应该如此修订,才符合原文的意思。因为原文里没有说要‘饶恕其中的人’。这与一个重要的神学基本概念有关,就是每个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自己犯的罪,要自己承担惩罚和接受报应,要自己悔改认罪;别的义人是代替不了的。‘饶了那地方’是保留那座城市,每个人的罪还是要看他们是否悔改而定罪罚的。
4,第25节,原和合本译为‘公义’的词,修订版改为‘公平’,而相对应的词H4941,语义是‘公义’应不要改。
5,其他大多数改动是可改可不改的。如‘那时正热’改‘天正热的时候’,‘速速’改‘赶快’,‘后边’改‘后面’,‘我主也老迈’改‘我的主也老了’,‘不然,你实在笑了’改‘不,你的确笑了’,‘起行’改‘起程’,‘动怒’改‘生气’等等。
201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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