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迹和理性

刘重明

2005年7月30日

  圣经中记载了许多神迹奇事,如童贞女马利亚受圣灵感孕生圣子耶稣,主耶稣钉十字架受死后三天复活。这是写在信经中的基本信仰。

  但一般人在第一次听到时,往往感到难以接受,认为是与人的世俗理性相矛盾的,或者把它当作西游记中的神话故事一样,认为是人编造出来的,并不认真对待它,甚至认为基督徒信的这些是迷信,是可笑的。

  而我们基督徒认为这是在历史上曾经发生过的事实,由具有绝对权威和可信度的圣经记载下来,是千真万确的,因为受圣灵感动写圣经的人是诚实可信的,所写的是目击证人的证言,而这些见证人,如彼得、约翰、保罗为了见证亲眼看见过复活的主耶稣,不惜出生入死,为主殉道。这不是个别人的幻觉,主耶稣复活后多次向门徒显现,有一次显现给500多弟兄看(林前15:1-6)。再说,圣经的旧约,在主耶稣降生前的700多年,以色列的先知以赛亚就预言童女生子和基督的受死,主耶稣的一生应验了旧约的预言。

  我们相信创造宇宙万有的上帝是全能的,他为了拯救人类脱离罪恶和永远的死亡,必须以无罪的圣子(羔羊)代赎,流血牺牲,十字架上受死、复活,才能完成救赎的大功。实现上帝的公义和慈爱。这是救恩的奥秘。属灵和信仰方面的事要以圣经中上帝的启示和历史事实为依据,而不能用研究自然科学的方法,在实验室中求证。

  许多神迹在历史上只发生一次,如挪亚时代的洪水,所多玛城被火毁灭,以色列人出埃及、过红海。发生一次就足以禁戒后人,不要重蹈覆辙。

  许多的神迹,都是按照上帝的旨意,在特定的时代和环境作出的,为了彰显上帝的荣耀、能力和慈爱,为了拯救世人,而不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好奇心,或顺应敌对者的试探。神迹是上帝主动施行的,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什么情况下施行,权柄全在上帝的手里,不是人所能妄求的。

  如果我们确实蒙上帝的光照和启示,认识了这一位全知、全能、创始成终、使无变有、使死人复活的上帝,则对主耶稣变水为酒、分饼给5000人吃饱,平静风浪等等神迹,必然能全心相信的。我们的主耶稣是道路、真理、生命,是诚信真实的。他不会也没有必要欺骗我们。因此我们没有必要用“去神话化”的思路去妄解圣经。我们认为基于圣经的信仰与神圣的理性并没有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