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手?

刘重明

2005年8月21日

  圣经约伯记12:6这一节经文的和合本的译文如下:“强盗的帐棚兴旺,惹上帝的人稳固,上帝多将财物送到他们手中。”其中“多将财物”四个字,和合本注明是译者加上去的。

  这是约伯回答琐法时说的一段话中的一句。从这句话可以看出约伯开始对强盗兴旺等等事情不理解,但从下文我们看到,约伯以后认识到在上帝有智慧、能力和权柄。

  这节经文的下半句,其他汉语译本有不同的翻译:

  【新译本】上帝的手赏赐他们。

  【吕振中译本】这种人将自己手所作的,当作所崇拜的神。

  【现代中文译本】竟把自己的力量当神明。

  【思高本】以势力为神的人却享平安。

  我们再看英语译本的译文:

  【NIV】those who carry their god in their hands.(这些人将他们的神带在他们的手中。)

  NRSV的译文相同。但在NIV的脚注里的译文是:in what God's hand brings them.(这是上帝的手带给他们的。)

  在这里要判断哪一个译文正确,关键词是“手”,是谁的“手”。我们知道希伯来文的名词的词尾,标明了它的人称,阳性或阴性,单数、双数或复数。在这节经文中的手,是第三人称,单数,阳性。因此可以肯定这里是指上帝的手。

  在这半句话里,只有间接受词(他们them),没有直接受词,也就是说,没有说出上帝的手带给他们什么东西。

  和合本加了“多将财物”四个字是不必要的。

  在原文里译为‘他们them'的词,并不是人称代词,而是带有前置词的关系代词H834,语义是to whom,译为“给他们”,是合适的。

  总的来说,我们认为这节经文的下半句,新译本和NIV注的译文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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