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11:19的译文比较

  和合本将马太福音11:19这节经文译为“但智慧之子总以智慧

为是”,这句译文颇令人费解。我们阅读了希腊原文版本,十种

汉语译本,八种英语译本,及俄、德、日语译本各一种;目的在

查考一下原文究竟是什么语义,译为汉语如何表达最为正确。

   我们知道在和合本中路加福音7:35的经文“但智慧之子都

以智慧为是”,和太11:19的经文是基本上相同的,仅仅有一个

字不同,在太11:19用“总”的地方,路7:35用“都”字。

   我们先将各种版本的这两节经文列出如下:

(希腊原文圣经,1998年联合圣经公会出版的第三版校订本正

文)太11:19 kai edikaiwqh h soyia apo twn ergwn auth'".

在脚注中说明在正文中的ergwn(汉语译为工作果效、工作、工程

行为),有相当多的古手抄本和经文集是用teknwn(汉语译为儿

女,英语译为children,是复数名词)。

路7:35 kai edikaiwqh h soyia apo pantwn twn teknwn auth".

原文在路7:35处,各种古手抄本都是一致的,没有异文。但较

太11:19的注,多了一个词pantwn(语义为所有的,英译为all)

(和合本)太11:19注,但智慧在行为上就显为是。

(吕振中译本)太11:19 但智慧是从智慧的行为得证为对的。

              路7:35  但智慧是从她所有的儿女得证为对的。

(思高译本)  太11:19 但智慧必藉自己的工程彰显自己的正义。

              路7:35  但一切智慧之子,必彰显智慧的正义。

(新译本)    太11:19 但智慧藉着他所作的,便证实是公义的了。

              路7:35  但上帝的智慧藉着他的儿女便证实是公义的了。

(联合圣经公会和合本修订版)

              太11:19 而智慧是由它的果子来证实的。

              路7:35  而智慧是由所有智慧的人来证实的。

(和合本王正中修订本)

              太11:19 但智慧之子总以智慧的行为为义。

              路7:35  但智慧之子都以智慧为是。(此处未修订)

(牧灵圣经)太11:19 人们会看到智慧通过自己的工程证明自己是义的。

            路7:35  只有智慧之子才能证实天主的智慧。

(光启社圣经)太11:19 但智慧通过自己的工程证明自己的正义。

              路7:35  一切智慧之子证明智慧是圣善的。

(现代中文译本)太11:19上帝的智慧是从他智慧的果子彰显出来的。

       路7:35  但是上帝的智慧是从所有接受智慧的人身上彰显出来的。

(恢复本)太11:19 但智能从她的行为得称为义。

          路7:35 智慧从她所有的儿女得称为义。

(KJV,NKJV)Mat.11:19 But wisden is justified of her children.

          Lu.7:35  But wisden is justified of all her children.

(RSV,NJB)Mat.11:19 Yet wisden is justified by her deeds.

      Lu.7:35 Yet wisden is justified by all her children.

(NRSV)Mat.11:19 Yet wisden is vindicated by her deeds.

     Lu.7:35 Yet wisden is vindicated by all her children.

(REB)Mat.11:19 Yet God's wisden is proved right by its results.

    Lu.7:35 Yet God's wisden is proved right by all who are her  

           children.

(NIV)Mat.11:19 But wisden is proved right by her actions.

    Lu.7:35 But wisden is proved right by all her children.

(NAB)Mat.11:19 But wisden is vindicated by her works.

    Lu.7:35 But wisden is vindicated by all her children.

(Die Bibel)Mat.11:19 Weisheit gerechtifertigt worden aus ihren

                   Werken.

     Lu.7:35 Weisheit gerechtifertigt worden von allen ihren

              Kindern.

(AHAKH_) Lt.11:19 H nop`bd`m` opelsdpnqrz w`d`lh ee.

   Kj.7:35 H nop`bd`m` opelsdpnqrz bqelh w`d`lh ee.

(日文圣经)太11:19 しかし、知惠 の正 しぃことは、その働 きが 证

明する。

路7:35 しかし、知惠の正しぃことは、そのすべての子 が证明する。

分析

    我们将以上列出的各种版本经文进行比较后,可以看出以

下一些问题:

1,原文圣经太11:19和路7:35中的这句话的主语是sofia

(sophia),为阴性名词,音为索菲亚,许多东正教的礼拜堂以

此为名。英译本均将其译为wisden,绝大多数汉译本将其译为

智慧,最为适当。有的译本将其译为上帝的智慧,是由于译者

的理解,在这里要加上“上帝的”三个字,才能表明原著的意

思。恢复本在太11:19处将其译为智能,可能是误译或印误;

因为它在路7:35处此词译为智慧。

2,在原文圣经中edikaiwqh为过去时态、被动语态、单数阴性动

词,这个动词的原形是G1344 dikaiow,的词源是G1342 dikaio"

为形容词。我们看以上所列的英语、德语、俄语、日语译本都把

被动语态译了出来,都以“智慧”为主语。在汉译本中除和合本

和牧灵圣经的路7:35处以外,其他均将智慧一词作为主语。

   按汉语的传统表达方式,比较少用被动语态。如太11:19中

的这句话,按原文直译为被动语态应为:智慧被智慧之子证实为

对的。在这里“智慧”是主语,“被证实为对的”是谓语,“被

智慧之子”是状语短句。

   在和合本中将其改为主动语态:智慧之子总以智慧为是。在

这里,“智慧之子”成了主语,“总以……为是”成了谓语,

“智慧”成了宾语。

3,作为G1344的词源G1342的语义有五个:

一,义的,指合乎上帝的标准、旨意或属性的,

二,正直的、公义的、好的,

三,公正的、公平的,

四,正确的、对的,

五,合法的、正派的、合宜的。

    原文是多义性的,但在这里从他的上文,我们可以思考在翻

译中用哪一个语义最为适当。

   义的或不义的,属于属灵的或神学的判断范畴,

   公义或邪恶、公正或偏袒属于道德的判断范畴,

   合法或非法属于法律的判断范畴,

   对或错、正确或错误属于事理的判断范畴。

   他们是既有区别而又有联系的不同概念。

这段经文的上文的意思是:施洗约翰不吃不喝、主耶稣又吃又

喝,究竟哪一个对?主耶稣回答的意思是:两者都对。施洗约

翰是****的先知,有从上面来的智慧,传悔改的信息,作福音

的预工,为主开路。主耶稣是上帝的儿子,他就是上帝的智慧。

凡是听了施洗约翰的信息悔改的人、凡是接受耶稣为救主的人,

都是智慧之子、智慧的儿女,都是智慧的工作、智慧的果子、

智慧的工作果效。

  在这里选择G1344的语义:“被证实……为对的”,比较适

当。如译为“彰显(is shown to be)自己的正义(或果子)”

就没有把原文里“证明”“证实”的这层意思表达出来。在

英译里各译为justified,vindicated,proved这三个词都是近

义词,第一个有从法律上判定或断定的意思,第二个有证明为

对(正确)的意思,第三个有经过考验而证实的意思。我们看

比较新的译本都是用后两个词中的一个。

4,除和合本、KJV和俄文译本外,其他各种译本在太11:19和

路7:35处的译文都是按原文正文的内容分别译出,保持与原文

新版本正文的一致;没有将太11:19处的“果子”改为“之

子”。这说明这些译文很注重忠实于原文。但从这两节经文的精

意来看,我们可以认为主耶稣和施洗约翰的工作、果子、工作果

效,主要就是那些悔改得救的人,即智慧的儿女、智慧之子。

结论

我们认为这两节经文比较适当的汉译应是:

太11:19智慧是被她的工作果效证实为对的。

路7:35 智慧是被她的儿女证实为对的。

 至于使徒马太和医生路加,对同一件事的记载有细微的差

别,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他们不是相互抄袭的,而是各自独立

写出的。

                      2004,11,8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