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告算悖逆吗?

刘重明

2005年8月21日

  约伯记23:2和合本的译文是:“如今我的哀告还算为悖逆,我的责罚比我的唉哼还重。”这是约伯回答他的朋友以利法一段话的第一句;因为以利法无端地指责他,又对他讲了一篇文不对题的大道理。这是约伯的回应。但为什么哀告会算为悖逆呢?约伯会这样埋怨上帝吗?

  让我们看一看其他汉语译本的译文和希伯来文圣经的原文语义:

  【新译本】直到如今我还有苦情要申诉,我虽然叹息,他的手仍然沉重。(思高本和吕振中译本译意基本相同)

  英译圣经NIV,NRSV,KJV的译意,也是与新译本相同的。和七十子译本,叙利亚文本,武加大译本也是相同的。

  我们看在和合本中译为“悖逆”的词,希伯来文对应的词是H4805,它的词源是H4784,它的语义是苦、苦难,喻意是悖逆,不顺从。这是一个多义词。从上下文来看,在这里H4805的语义应译为“苦、苦情”较好。

  在和合本中译为“我的责罚”的词在希伯来文圣经中是H3027,语义“是在我身上的手”the hand on me。在七十子译本中语义是“他的手”his hand。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认为这一节经文,新译本译得比较好。在这里约伯并没有埋怨上帝,而只是陈诉他的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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