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篇 辩论、讨论和讲道

刘重明

2005年10月28日

  我们看和合本圣经徒19:8-9这一段经文:“保罗进会堂放胆讲道,一连三个月,辩论上帝国的事,劝化众人。后来,有些人刚硬不信,在众人面前毁谤这道。保罗就离开他们,也叫门徒与他们分离,便在推喇奴的学房天天辩论。”

  在和合本圣经的这段经文中,“辩论”这个词出现了两次,KJV和好些汉语译本译意相同。而在现代中文译本和光启社译本,后一处不用“辩论”这个词,分别用“讨论”和“宣讲”。同处在英译圣经NIV,REB,TEV,NAB中也用discussions(讨论)这个词,在NKJV中改用reasoning(论证),在德语圣经中用reden(讲说)这个词,俄文圣经用词的意思是“讲道”。

  为什么他们在后一处地方不用“辩论”这个词,而改用“讨论”呢?我的领会是在推喇奴的学房讲说的对象是门徒,并不是有相反对立意见的两方,把这个词译为“辩论”就不够确当。

  但在和合本圣经中此处两次译为“辩论”的词都是G1256,它的词义为“讨论、辩论、对话、讲论”,它是由G1223和G3004两个词组成的复合词,意思是全面地讲,多方面地叙述(摆出)。这个词在新约共出现13次,在和合本中有8次译为辩论,两次为讲述,讲、劝、争论各1次。

  个人认为在这里两处地方都译为“讲论”较好,既与原文相对应,又与上下文相连贯,没有矛盾。日文圣经在这两处均译为“论”字,也可作为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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